来源:中保新知
个险渠道“报行合一”进一步深化推动和本轮预定利率下调切换将同时进行。
8月5日,中保新知获悉,监管机构召开闭门会,其中讨论了将个险、经代渠道“报行合一”工作与本次利率切换工作统筹安排。并且,监管对于个险、中介的产品,确定了固定费用分摊参考值,低于该数值的产品可能无法获得回执。
个险渠道是寿险的第一大渠道,透明化成本是大势所趋。无论是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的下调,还是进一步强调个险渠道的“报行合一”,都反映了监管和行业共同在践行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。其目的在于调降保险公司负债端成本,以应对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主导下的“利差损”风险。
扩大“两差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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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下调在7月25日正式落地。当天,中保协公布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第二季度研究值为1.99%。
头部险企,如中国人寿、平安人寿、太保人寿随即表示,将调整新备案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最高值,其中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为2%,分红险预定利率最高值为1.75%,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为1%,并将在8月31日前完成新旧产品切换。这也是预定利率启动动态调整机制以来,触发第一次利率下调。
从2023年7月以来,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已下调三次,这被认为是监管和保险行业为了防范“利差损”风险的有力举措。
保险公司若要盈利,不仅要看资产端投资收益表现,更要在负债端看“三差”。“三差”,即死差、费差和利差,分别对应死亡率差异、费用差异和投资收益差异,构成保险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和风险管理指标。
预定利率的下调对应的是扩大利差。利差指保险资金实际投资收益与保单预定利率的差异,投资收益高于预定利率时产生利差益,反之则为利差损。
推进个人渠道的“报行合一”则是扩大费差的行为,出发点和调降预定利率一致,持续引导行业降低负债成本及费用率。
费差指保险公司实际运营成本与预定费用率的差异,成本控制优于预期形成费差益,反之则为费差损。
可以这么来理解,如果个人渠道所销售的保险产品预定费用率为20%,实际费用成本为15%,那省下来的5%的保费就是费差带来的收益。
“报行合一”循序渐进
02
“报行合一”,经历了从银保渠道到经代渠道再到个险渠道的推进过程。
银保渠道打响了“报行合一”的第一枪。2023年8月,金融监管总局向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《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》,对银行保险渠道佣金进行约束。
所谓“报行合一”,就是保险公司在实际销售产品时的手续费(佣金等)支付标准,必须和当初向监管部门报备产品时提交的标准完全一致。
银保渠道实行“报行合一”后,对于行业降负债端成本费用效果显著。公开数据显示,银保渠道“报行合一”推行近一年后,全行业相关渠道平均佣金水平较之前降低30%。
“2024年银保渠道‘报行合一’推动手续费及佣金大幅下降,降幅分别为太平寿(-20.7%)>新华寿(-13.2%)> 太保寿(-4.9%)> 平安寿(-4.5%)=国寿(-4.5%),手续费及佣金/新单保费比例均有明显下调,推动价值率大幅提升,2025年个险‘报行合一’预计将继续降低行业费用率。”广发证券研报指出。
实行“报行合一”,一方面是为了维持市场秩序,遏制恶性竞争,保障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;另一方面,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,毕竟“羊毛出在羊身上”,过高的手续费最终会反映到产品价格,也就是保费上。
个险渠道“报行合一”的核心要求与其他渠道一致:保险公司支付给代理人(或代理人团队/机构)的所有佣金、奖励等费用总和,必须严格控制在向监管部门报备该产品时所承诺的费用率上限之内。
需要指出的是,尽管受2019—2022年代理人清虚影响,个险渠道在保险销售渠道占比有所下滑,但依然占据主导地位。而且,因期交率高、保障型产品占比高,个险渠道贡献行业80%以上的新业务价值。
专业人士分析称,与保险业其他销售渠道一样,个险渠道的“报行合一”能减少行业恶性竞争,保障投保人利益。此前,用高费用驱动的粗放增员模式难以为继,这要求险企淘汰“人海战术”,推进保险代理人队伍的转型。对于保险代理人来说,短期激励不可避免会产生波动。因此,险企需要在推进过程中为保险代理人建立更可持续的收入结构,如提升续期佣金比例、强调长期服务回报等。
降负债成本
03
如上所述,个险渠道是保险产品销售最传统也是最重要的渠道,甚至可以说是“压舱石”渠道。
这或许可以解释,为什么“报行合一”是缓慢推进到个险渠道的,因为如果初期就在个险渠道的话,会对行业带来“强震”。
不妨看看个险渠道在我国的发展历程,来理解它当下为何要“转型”。自1992年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引入我国保险市场以来,个人代理渠道迅速发展,多年来已成为人身保险行业增长的主要动力,在服务客户需求、推动行业发展、解决社会就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近年来,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大众保险意识的提升,个人营销体制潜在问题日益凸显,比如传统营销体制激励约束不足,个人保险代理人专业化程度不高、职业归属感不强,保险公司管理不到位等,无法适应人身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。
2024年9月,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明确要求“加快营销体制改革”。
今年4月18日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《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针对个人营销体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,以制度规范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约束和引导,同时发挥行业组织、监管部门等合力,共同推动个人代理渠道转型升级,从而为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。
《通知》明确提出加快推动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、职业化转型发展,在第六条深化执行“报行合一”中,对于个险的费用预算管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,如加强费用预算管控,做到精算假设费用、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相统一。
东海证券认为,此次对个险渠道的“报行合一”深化执行,有望有效降低销售成本、优化费用结构、提升运营效率,在投资端收益承压的背景下,提升渠道和产品的价值率水平,进而推动费差益的持续改善。
“虽然个险渠道‘报行合一’实施不久,但从早已落地的银保渠道实践经验来看,相关改革已达成阶段性成果。据我们前期调研了解,部分险企银保渠道首年手续费率已降至9%—12%,且部分尾部中小险企被挤出市场,头部险企新签了一定量的地方性银行,行业马太效应持续强化。”东海证券研报表示。
我国金融市场迈入低利率环境已有一段时间,从货币政策主管部门的“发声”来看,低利率环境还将持续。8月1日,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5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暨常态长效推动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。会议要求,继续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。
从下调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到进一步强调个险渠道的“报行合一”,都彰显出监管的“一番苦心”——不断降低险企负债端成本。
不过,从权益市场近期表现来看,不妨对险企资产端再乐观些:以8月5日的市场表现来看,沪指重返3600点之上:3901股上涨,两市成交近1.6万亿元。资负两端“齐发力”,才能最终实现险企的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。